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海茜南鱼粉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331012448X4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新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综执平阳罚〔2020〕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北海茜南鱼粉有限公司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包家村委会包家村(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地址为: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包家村鸡心町)建设房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多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处罚类别 | 其他-拆除 |
处罚内容 | 经查,北海茜南鱼粉有限公司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包家村委会包家村(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地址为: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包家村鸡心町)建设房屋584.8平方米(实际以测绘信息为准,测绘房屋占地面积为292.54平方米,建设面积585.08平方米)。
北海茜南鱼粉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上述违法事实有《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笔录》、《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实。
本机关已于2020年9月21日向北海茜南鱼粉有限公司依法送达了《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北综执平阳告〔2020〕53号),北海茜南鱼粉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上述在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包家村委会包家村(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地址为: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包家村鸡心町)建设房屋584.8平方米(实际以测绘信息为准,测绘房屋占地面积为292.54平方米,建设面积585.08平方米)。 |
罚款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1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1-11-11 |
处罚机关 |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500MB1980987N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500MB1980987N |
备注 | |